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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个帐必须要参加住院补充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10:34
  【摘要】社保给群众提供很大的保障,“金卡”、“银卡”给群众的就医也带来的方便,东莞市实施新社保政策,取消金卡银卡之分。

  10月1日起,东莞新社保政策已开始实施,新的社保体系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自此,我市不再有“金卡”、“银卡”之分。

  目前,东莞总参保人已超过620万人,所有参保人无需另外缴费,已可享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此外,原约600万人的“银卡”参保人也享有了选择参加“补充险”的可能和权利。

  新政实施之际,《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也已正式下发。其中明确,用人单位、村(社区)及灵活就业人员未为参保人参加住院补充险的,不能单独选择参加医保个账。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中小学生参加补充险则由个人承担缴费。此外,《实施细则》对于补充险缴费、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待遇享受等操作细节给出了明确指引。

  市社保局要求,有关用人单位应做好新政实施前后政策及参保人待遇的衔接过渡,确保原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补充险包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未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能单独选择参加医保个账,灵活就业人员和学生参加补充险,需个人缴费。

  根据补充险《实施细则》,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由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到所在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补充险包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市社保局表示,用人单位、村(社区)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参加住院补充险的基础上,选择为全部或部分参保人参加医保个账;未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能单独选择参加医保个账。

  慧择提示:东莞市新医保政策由基本险、补充险与大病险构成,未参加住院补充险的不能单独选择参加医保个账,选择补充险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