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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为改制破产退休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医保

更新时间:2013-06-26 08:23
  【摘要】为了让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宿松县推出了《宿松县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对此,该县积极为退休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到目前,已为1428人办理了这一保险,使得他们享受到这一保险保障。

  一、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广播电视、医保网站、印发宣传资料、政策咨询服务、群众座谈、组织培训等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改制破产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使政策迅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顺利推进改制破产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配合到位。围绕已关闭国有集体的改制破产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经信委、医保、各企业单位主管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始终做到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各自抽调精干人员,积极参与到此工作,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服务措施到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经信委、医保合暑办公,共同审核改制破产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料和数据,医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四、资金配套到位。根据规定,已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资金,2013年宿松县需县财政配套 539.78万元,该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县本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医保待遇及时到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财政、监察、经信委审核符合条件的改制破产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县医保局及时给予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同时给予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宿松县通过五个到位来积极让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了解新政策,并及时为他们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而让他们享受到了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