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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对举报医保欺诈者进行奖励

更新时间:2017-08-27 05:24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医保欺诈事件时有发生,这给参保人员带来了巨大损失。为了加强对医保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采取参保人监督制度,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五类不合理”行为,即违反医保支付政策收费、无标准收费、违反《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不合理收费;超范围用药、超限定用药、滥用抗生素、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等不合理用药;套餐式检查、无指征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无指征治疗、过度治疗等不合理治疗;挂床住院、无指征住院、降低住院标准、分解住院、放宽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审核标准等不合理住院。

  对于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伪造、变造处方配售药品;甲、乙类药品错结算;以物代药销售;超范围、超量、超品种和重复售药等行为。

  对个人或团伙欺诈行为,重点打击利用参保人员医保卡贩卖药品牟利、出借或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虚假发票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职务之便侵蚀医保基金等行为。

  专项活动期间,各地将开设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100%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社厅:027-87892877 武汉市:027-85732347

  慧择提示:对举报者进行奖励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对医保欺诈行为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规范医保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带动医保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社保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