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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坚决打击医保欺诈行为

更新时间:2015-08-25 08:59
  【摘要】为了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合法使用,笔者从鄂州市社保局了解到,从8月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医保欺诈专项活动,对于那些医保欺诈和不正当服务行为将给予严厉的打击和查处,这将有利于健全完善医保监管体系,为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次专项行动将对2014年以来全市医保欺诈行为开展整治。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医保支付政策收费、无标准收费、违反《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不合理收费;超范围用药、超限定用药、滥用抗生素、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等不合理用药;套餐式检查、无指征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无指征治疗、过度治疗等不合理治疗;挂床住院、无指征住院、降低住院标准、分解住院、放宽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审核标准等不合理住院。

  严肃查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伪造、变造处方配售药品,甲、乙累药品错结算,以物代药销售,超范围、超量、超品种和重复售药行为。

  严肃查处村卫生室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虚开处方(冒名签字)、分解处方、串换药品、假病历、假发票、医患串通等套取门诊统筹资金等严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个人或团伙进行医保欺诈的行为,重点打击利用参保人员医保卡贩卖药品牟利,出借或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虚假发票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职务之便侵蚀医保基金等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开设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100%反馈,对举报属实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0711-3358551  3250023;举报邮箱491143705@qq.com。

  慧择提示:针对那些医保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鄂州市将会进行严厉的打击,坚决维护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体现了社保局对老百姓缴纳资金负责任的一种表现。与此同时,这种专项行动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