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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保险理赔须知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2017-08-27 07:21
  【摘要】很多选购过浙商保险产品的消费者由于不了解理赔须知事项,而陷入保险理赔困境中。那么,浙商保险理赔须知哪些事项?下面小编将详细介绍一下其非车险索赔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浙商保险理赔须知事项一:企财险索赔
  (一)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损坏或损失,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同时,被保险人应拍摄受损财产的现场照片,并负责保护现场,有关部门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施救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的,应根据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提供涉及保险事故的所有相关的必要的单证及材料,配合保险公司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浙商保险理赔须知事项二、工程险索赔
  (一)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损坏或损失,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同时,被保险人应拍摄受损财产的现场照片,并负责保护现场,有关部门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施救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的,应根据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提供涉及保险事故的所有相关的必要的单证及材料,配合保险公司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浙商保险理赔须知事项三、责任险索赔
  (一)雇主责任险索赔须知
  A.不论发生何种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B.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的必要的索赔证明文件,包括:工资名册、用工合同、病假条、医院进行治疗的原始单据和发票、医院出具的伤残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证明以及其它保险公司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公众责任险索赔须知
  A.不论发生何种意外伤害\损害事故,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B.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的必要的索赔证明文件,包括:①涉及人员伤亡的,需提供三者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进行治疗的原始单据和发票、医院出具的伤残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证明以及其它保险公司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②涉及财产损失的,需提供财产损失清单、相应的原始购置发票、事故照片、损失鉴定报告以及其它保险公司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③所有赔案均需提供被保险人与三者方就事故损失达成的最终赔偿协议;④涉及或可能涉及诉讼的,被保险人应提前通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法律纠纷提前介入,但保险人的介入并不一定代表保险人对保险赔偿的最终确认或承诺。

  浙商保险理赔须知事项四、货运险索赔
  (一)无论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前出险或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出险,被保险人/收货人一经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受损,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单载明的检验代理人。及时采取施救措施。
  (二)被保险人/收货人有义务对受损货物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将货损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被保险人/收货人应当及时申请保单载明的货损检验人进行货损检验。但对于整件短少的货损,以及货损数额很小,申请检验所花费的费用很可能高于货损本身金额的案件,被保险人/收货人可以不申请检验,而直接向责任方索取其书面签认的货损货差证明。
  (四)向责任方提出索赔,保护追偿权。对于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货损,被保险人/收货人应立即向责任方索取责任方签认的货损货差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向责任方提出索赔,以保护保险人的可能产生的后续追偿权益。
  (五)收集并提交必要的索赔单证。

  浙商保险理赔须知事项五、船舶险索赔
  (一)如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海事事故,当事人需尽快通知自己所属的船公司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案,同时报保险公司立案;
  (二)详细记录出事经过,详细填写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并尽全力保护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
  (三)保证船员的人身安全,一旦船舶沉没不可避免,船长应立即组织安排船员离船。
  (四)采取合理指示将损失尽量减低。
  (五)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的,应根据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提供涉及保险事故的所有相关的必要的单证及材料,配合保险公司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浙商保险理赔须知事项六、意外险索赔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方式可通过业务员或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二)报案主要内容包括: 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保险名称、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就诊医院等,主要形式有两种:电话报案,上门报案。
  (三)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的,应根据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提供涉及保险事故的所有相关的必要的单证及材料,配合保险公司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浙商保险理赔须知事项七、家财险索赔
  (一)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损坏或损失,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同时,被保险人应拍摄受损财产的现场照片,并负责保护现场,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施救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的,应根据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提供涉及保险事故的所有相关的必要的单证及材料,配合保险公司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消费者在进行浙商保险理赔时,须知企财险、工程险、货运险等索赔事项。此外,不同的的非车险索赔事件,其理赔的条件和所需材料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