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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积极推行大病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7 21:30
  【摘要】大病保险可以给群众提供医疗保障,群众的高额医疗诊费可以得到报销。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大病保险保障,龙湾区积极推行大病保险制度。

  昨天上午,龙湾区举行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金发放仪式,35位受益代表共领到了大病保险补偿金155.78万元。

  “今年端午节的时候,我父亲突发重病花了35万多元医药费,耗尽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幸亏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了12万元,再加上16万元的补助,我们最后只花了6万多元。”来自海滨街道江一村受益代表周培昌的儿子周巨善说。

  据了解,龙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去年7月份开始实施。今年该保险范围在去年新农合的参合农民享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参保对象范围,将所有参加龙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群(包括新农合、未成年人、城镇居民)均纳入大病医保范围,实现了大病医保全覆盖。

  同时,今年龙湾还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大病补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疗基金中筹集,筹资标准为18.06元/人。龙湾区人力资源与社保局副局长杨向荣给记者算了一笔简单的账,把一个年度内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2万元的大病患者这个群体作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对象。对合规费用超过12万元以上部分,给予75%的大病补偿,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18万元,加上城乡居民住院报销限额大病患者合计全年报销限额可达到30万元。杨向荣介绍,这是龙湾在全省范围内首次采用了“大病补充医保”的新模式,在新农合大病住院报销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交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运作实现。

  据悉,截至今年11月15日,龙湾共有符合条件的66名大病患者获得补助,有55名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超过80%,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最高金额基本持平,其中有50名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同时从去年启动大病保险工作以来,总赔付金额达到了800多万元,受惠市民超过了230人。

  慧择提示:龙湾区修改完善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保障群众利益。目前,龙湾区已实现大病保险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