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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农合推行大病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3-11-29 09:17
  【摘要】重大疾病不仅给患者带来难以承受的病痛,还会使重大疾病患者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为了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武汉市开始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
  
  昨日上午,武汉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相关工作人员来到江夏区纸坊街照耀村,为正在家中休养的32岁男青年余某某送上30万元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款,这标志着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
  
  余某某患尿毒症,今年来肾移植加血液透析,共住院4次,医疗费用共计64.7万元。江夏区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10万元,此次大病保险赔付30万元,达到武汉市大病保险年度补偿封顶线,是我省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金额最高的患者。
  
  据武汉市卫计委介绍,2013年,全市参加新农合的人数为282.9万人。今年武汉市新农合为每位参合农民出资24元,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出资6789.5万元,引进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参合农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只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部分除外),按照8000-30000元、30000-50000元、50000元以上分段,可以报销50%、60%、70%,最多可以报销30万元。此举可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介绍,参合农民的大病医疗报销采取“一站式”服务。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给予报销后,对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及时给予大病医疗费用直接报销。对于部分大病患者外地医院诊治,商业保险机构将利用全国联网优势,为参保(合)人员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慧择提示:武汉市推行大病制度的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重大疾病治疗费用高昂,很多患者无法承受最后只有在家等死,购买大病保险可以解决大病患者看病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