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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调整个体参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3-07-03 10:13
  【摘要】为了可以让个体参保人员更好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合肥市调整了他们的缴费基数,其中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自选。

  日前,从合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2013年7月1日起,合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841元)的60%—100%范围内自选。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为3841元,其中,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10%或6.5%,月缴费金额384.1元或249.7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10%,月缴费金额384.1元。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15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合肥市对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同时也对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更适合了他们的实际情况,使得他们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