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建设现代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更新时间:2017-08-27 05:35
【摘要】近两年来,广东的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现,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忧。“今后消费者若发现企业生产、销售问题产品,不仅可向企业索赔因使用问题产品造成的伤害费,还可向企业索赔精神赔偿费、因伤不能工作和生活的费用,以及惩罚性赔偿等,让问题企业赔得倾家荡产不敢违规生产。”昨天,广东省质监局在广州召开全省质监工作会议,我们从该会议上获悉,今年广东质监部门将加快现代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其中在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将尝试引入多种新监管模式。
企业屡次违法“终身出局”
据了解,去年广东率先在电梯领域实施行政监管体制改革,在东莞、广州两地作为试点城市,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引入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机制,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们昨天获悉,今年,这一打破以强化行政监管为主的传统模式的改革,将推广到食品安全生产、消费品生产等领域。
据介绍,广东质监部门今年拟在食品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上作出一些新尝试,其中包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直接利益者的质量安全首负责任,构建起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消费等全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实施试点。全面推行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完善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对恶意违法、屡次违法、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和法人代表,探索实行“终身出局”制度。
高风险企业强制买保险
“消费者若发现企业生产、销售问题产品,不仅可向企业索赔因使用问题产品造成的伤害费,还可向企业索赔精神赔偿费、因伤不能工作和生活的费用,以及惩罚性赔偿等,让企业赔得倾家荡产,从而不敢违规生产。”昨天,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表示,今年拟以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为试点,探索建立强制性保险制度,建立以赔付为核心的社会制约机制。
据任小铁介绍,所谓高风险食品包括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和用品等,若企业违规生产问题产品,受损的消费者可向问题产品企业索取巨额赔款,从而通过社会制约使企业不敢生产销售问题产品。
有消费者担心,作为弱势消费者向问题企业索赔,在举证方面遭遇很多困难,比如检测费用、伤害鉴定等都会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维权成本大,普通消费者难以承担。对此,省质监部门表示,今年该部门还将探索建立产品质量伤害鉴定多元化救济机制,组织地方政府、慈善机构、社会团体共同发起设立广东省产品质量伤害鉴定救助基金,为质量鉴定过程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救助,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最后,笔者认为,广东即将建立的食品安全强制性保险制度,将有效保障食品生产的安全,完善当地的食品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