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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23 15:17

  【摘要】随着各种意外事故的频繁发生,许多消费者都意识到了意外保险的重要性,从而纷纷购买意外保险来保障自身的安全。为了满足消费市场的需求,中国人寿推出了国寿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这款保险是短期团体意外保障产品,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一百八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员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指定场所

  指定场所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下列各类场所中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指定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一、餐饮和住宿类: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净身和美容类: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娱乐类:电影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四、文化交流类: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五、体育和游乐类: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动物园、公园;

  六、商业活动类:银行、证券公司、邮政局、通讯机构、商场、商店、书店。指定场所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慧择提示:国寿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国寿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在合同指定场所如电影院、理发店、饭店、旅馆、咖啡店、动物园、商店、游泳馆、银行等保障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与身故皆可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