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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监局针对合规工作采取监管措施

更新时间:2017-08-27 16:23

【摘要】近日,安徽保监局针对辖内各保险公司贯彻落实《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情况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并对11家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集中开展监管谈话。这是《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出台后,安徽保监局首次针对合规工作采取监管措施。

  按照《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当在7月1日前完成合规部门、专(兼)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并确保其独立性。全省63家市场主体中,大多数公司按照要求予以落实,但少数公司未完成省级分公司合规部门设置和专职合规人员配备工作,合规部门设置不符合职责冲突的限定性要求,或者未在省级分公司合规管理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配备兼职合规人员。此外,还存在个别公司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报告的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徽保监局要求各公司一是强化合规意识。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保监会“1+4”系列文件精神,提高思想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二是履行合规职责。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扎实做好合规风险自查、识别、评估、监测和合规教育培训、合规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形成合规管理工作的合力。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合规管理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经核查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慧择提示:安徽保监局针对合规工作采取监管措施,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当在7月1日前完成合规人员配备,并且做好合规风险自查、识别、评估、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