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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开展医疗保险脱贫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8 01:45

【摘要】为解决贫困人员看病难问题,秦皇岛市开展了医疗保险救助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秦皇岛市共为1882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发放救助资金157.1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人群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问题。

  据悉,河北省《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行动,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救助联动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到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保障救助对象范围,重点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5类贫困群体。

  据统计,该市2016年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救助任务的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昌黎县3个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8266人,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70099人,卢龙县5779人,昌黎县2388人。为做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工作,我市成立了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民政、财政、卫计、扶贫等五部门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及有关解释要求,我市对所提取的2016年8至10月份2231名建档立卡救助对象的住院补偿费用进行了核算,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救助再补偿资金共计183.2万元,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1796人,救助资金127.5万元;卢龙县394人,救助资金49.4万元;昌黎县41人,救助资金6.3万元。经对患者信息与社保卡信息系统进行比对,2016年12月下旬,市人社局已将有社保卡个人账号的1882人的157.1万元救助资金发放到了贫困人员的个人账户。剩余无社保卡人员的救助资金,将在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后尽快予以发放。

  目前,2016年11月至12月份建档立卡救助对象的信息数据提取工作已经完成,补助资金正在审核计算中,预计今年春节前能够将2016年全部住院补助资金顺利发放到位。

  慧择提示:秦皇岛市为贫困人员开展了医疗保险救助工作,2016年共计支出183.2万元的补偿金,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127.5万元,卢龙县49.4万元,昌黎县6.3万元,将在春节前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