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7苏州购房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16:04

   【摘要】2016年,江苏共发布13次楼市新政,希望通过政策工具箱,优化库存结构,改善供求关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那2017苏州购房新政策是什么?据了解,新政策规定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得再买房,并且提高购房首付比例。

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得再买房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套房上调至5成,“认房又认贷”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二次使用,贷款额度降低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慧择提示:2017苏州购房新政策是什么?苏州最新的购房政策是外地人限购1套,需要1年社保或个税证明,本地人限购3套房,严禁购买4套房,其中二套房、无贷款首付比例为50%,有房贷的,首付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