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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更新时间:2017-08-28 09:43
  【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而推动下,我国的保险制度正在不断的完善与发展中。近日,据悉泰安市生育保险费率有所调整,新调整将有利于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泰安市生育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到0.5%。

  据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结合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情况,将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到0.5%。工作人员介绍,9月21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5﹞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将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根据计算,费率下调后,全市企业每年可少缴纳生育保险费1.1亿元,企业负担能有效减轻。了解到,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当期结余3500万元,累计结余4.26亿元,累计结余基金平均可支撑27个月,基金运行平稳。

  慧择提示:此次生育保险费率从1%下调到0.5%,是该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泰安市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的重要体现。费率下调将大大减轻当地职工的经济负担,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