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超龄难算工伤 环卫工人流血又流泪

更新时间:2017-08-27 00:29
  【摘要】如果没有环卫工人的辛勤劳作,城市路面就不会如此整洁干净。环卫工人工资较低,一般都是老年人做此项工作。近期家住临海的毕彩莲在工作时间被面包车撞伤,但是环卫所只给了1万元的救助金,而且表示超龄不能算作工伤,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毕彩连是临海的一名环卫工人,近日在路面工作时被飞速开出的一辆面包车撞伤,63岁的毕彩连躺在重症监护室,经过十多天的治疗,她的情况逐渐稳定。可每天数千元的费用,却让家人一筹莫展。后续的治疗费用较大,环卫所除了事发第二天送来1万元钱,说这是出于人道主义救助,便不再过问。环卫所领导声称:超龄难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就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环卫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都应属于工伤,这应该有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

  环卫所认定不算工伤于法无据,“超龄难算工伤”更是荒唐。工伤认定不是以年龄为依据,而是以事实和法律依据来确认。工伤,不论年龄大小,工作时间长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就应该视为工伤。环卫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缴纳条件”来认定不算工伤显然是违法的,以年龄原因,只能签劳务合同,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受伤后也无法申报工伤于法于情于理不通。

  环卫工毕彩连工作时间受伤,与工伤保险缴纳无关,不符合工伤保险缴纳条件,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环卫所无权认定环卫工毕彩不算工伤,应该申报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认定。擅自否定不算工伤,对因公受伤的环卫工不管不问,不仅缺乏人性化,而且属于违法认定,应该尽快纠正,有关部门应该依法维权,决不能让环卫工流血又流泪!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能否算作工伤不是由年龄决定。所以,环卫所的说法没有法律根据,而且属于违法认定。这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经验,日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后,不应该单纯的听信用人单位的言辞,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