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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金诈骗行为仍存在

更新时间:2017-08-25 15:37
  【摘要】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它主要对人们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切实保障人们的权益。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一样,要向社会公开。虽然医疗保险金具有公开性,但是社会中还是存在着违法行为,医疗保险金诈骗事件已不足为奇。

  两年来3次诈骗,换来的是6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骗取医疗保险金多达16万余元,换来的是罚金30万元并退赔被骗款。7月6日,记者从淮北获悉,该市首例巨大医疗保险金诈骗案告破,被告人2次骗保得手后再次如法炮制,终被警觉的工作人员发现端倪。

  阿辉(化名)户籍在淮北,是北京一家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的员工,2013年以来,他利用虚假的住院手续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骗取医疗保险金。据查实,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阿辉使用伪造的医院病案材料,3次从淮北市医保中心骗取医疗保险金16万余元。2014年9月,当阿辉第四次使用伪造的病案材料来报销时,工作人员发现医保中心还需要为他支付15万余元。“为什么他反复报销,而且数额都不小?”第四次,淮北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警觉后,没有立即为其报销,而是前往前3次已经报销过的医院核实,发现阿辉使用的报销材料都是伪造的,于是报了案。

  前三次报销医疗保险金时较为 “顺利”,而第四次办理时,报销时间较前两次长,阿辉便觉得事情可能露出“马脚”。于是,在第四次提交材料后20天左右,他便给医疗科、结算科打电话询问报销情况。并且表示,他的材料如果还没办下来就不报销了。当时淮北市医保中心已知他的材料是伪造的,为了稳住他,便告诉他正在办理。

  因涉嫌犯诈骗罪,阿辉于2014年11月3日,被接警赶来的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5月8日,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阿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住院病案及发票用于医疗保险金的报销,骗取医疗保险金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阿辉多次诈骗国家用于医疗保障的医疗款物,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决定判决其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要求其对诈骗医保金退赔。

  此后,阿辉上诉至淮北市中院,后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裁定为终审判决。

  慧择提示:医疗保险金是公共基金,它关乎着每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为了规范管理行为,有关部门应将强管理与监督。医疗保险金的诈骗行为,已触犯了国家的刑法,必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医疗保险金的安全,需要有关部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