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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20:17
  【摘要】据了解,如今地区性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已经正式启动,在它启动以后,大病患者医疗保障能力将实现全面的提升,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地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
  4月4日,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这标志着地区大病补充保险理赔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从此大病患者医疗保障能力实现全面提升。
  笔者了解到,今后,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额度会按照当年新农合筹资总额的5%提取,参合农牧民个人不需缴费。对凡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合人员均享受地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按照地区新农合相关政策给付后,参合人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300元以上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具体补偿比例为:按新农合政策给付后,个人承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8300元至1.1万元的按75%的比例予以补偿;累计1.1至2.25万元的按85%的比例予以补偿;累计2.25万元至3.75万元的按90%的比例予以补偿;累计3.7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5%的比例予以补偿,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额度上不封顶。
  据悉,此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启动和实施,是地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一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关心和关怀,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必将产生积极的效果和深远影响。为让老百姓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得到更大实惠,地区通过与保险等部门历时二年多的调查摸底、数据汇总、分析测算,目前已制定出台了《阿克苏地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唐爱民说,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的启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农牧民患大病、抗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广大农牧民大病医疗的保障能力和水平,通过新农合大病医疗的补充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广大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温州试点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启动《龙湾区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方案》,这标志着温州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进入实质性阶段,也标志着龙湾区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将大大提高,患大病致贫、返贫的问题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据悉,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龙湾区政府在新农合基金中筹集347.11万元,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为龙湾区23.76万农民投保《国寿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新农合农民不用出1分钱,但患大病后有效医疗费用超过8万元以上部分可获得中国人寿75%的大病补偿,全年累计可得到补偿金最高为19万元;具体事项由龙湾人力社保局与中国人寿龙湾支公司(以下简称“龙湾国寿”)合作(合作3年)办理。
  另据了解,龙湾国寿之所以成为龙湾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承办单位,主要源于龙湾国寿自2008年至今,以“专业诚信”的服务品牌、销售服务网络覆盖面广等优势,与龙湾人力社保局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等,赢得了政府部门及广大市民的信赖。今年4月,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印发后,龙湾国寿立即主动与龙湾区政府及上级公司沟通协调,20多次易稿,为龙湾区量身定制了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方案,获得区政府及上级公司的好评。

  慧择提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能够进一步提高广大农牧民患大病、抗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广大农牧民大病医疗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广大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