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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新引入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8:24
  【摘要】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开展,有效减轻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提升了其抵御疾病的能力。近日,漳浦县一位林女士就深切感受到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于农村居民的重要意义。

  一大早,漳浦县的林女士来到漳州市175医院烧伤科找医生咨询。原来,2013年,她的儿子因家中失火导致全身重度烧伤。说,如果没有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这些钱,孩子当时就没办法继续治疗了。林女士:“医疗这块总共就是60多万,新农合这块是报了12万,然后大病医疗补助这一块是报了19万多,这个刚好报得也是挺及时的,要不然没办法再继续住下去了。”

  实际上,林女士的儿子并没有买过商业保险,而是漳州市政府从2013年开始就从农村居民原本缴纳的新农合基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费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不用多花一分钱,但患病的时候却多了一份商业保险金。

  漳州市卫计委副主任余绍麟告诉笔者,在漳州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最高只能报销12万,这对农村大病患者医疗救助远远不够。新的模式下,最高赔付率可达80%,年度医疗报销最高可达40万。余绍麟:“病越重,报销比例越高。保险公司只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报销,时间就能短,手续更加简单。”

  早在2010年,漳州市就设立了住院统筹基金,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补充补偿。但在医疗费用年均25%左右的快速增长下,给基金运行带来很大压力和风险。新模式下,保险公司介入具体运营,形成风险共担。保险公司组织医疗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管。

  漳州市政府副市长兰万安告诉笔者,这种模式,最大程度发挥了政府、市场两个主体的优势,有利于实现政府花小钱,小保费获取大保障的效益,达到三方共赢。兰万安:“3年来我们全市总共有4.4万人得到了补偿,补偿金额达到3.38亿,单个获得最高补偿金额高达22.5万元,可以说是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么一个问题。”

  慧择提示:从农村居民原本缴纳的新农合基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费,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农村不用多花一分钱,就可以获得安全有效的保障。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政府和市场两个主体的优势,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农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