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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进展

更新时间:2014-04-10 15:58

  【摘要】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目前已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阿克苏地区虽然位置比较偏远,但是并没有耽误阿克苏地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今后,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额度会按照当年新农合筹资总额的5%提取,参合农牧民个人不需缴费。对凡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合人员均享受地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按照地区新农合相关政策给付后,参合人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300元以上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具体补偿比例为:按新农合政策给付后,个人承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8300元至1.1万元的按75%的比例予以补偿;累计1.1至2.25万元的按85%的比例予以补偿;累计2.25万元至3.75万元的按90%的比例予以补偿;累计3.7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5%的比例予以补偿,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额度上不封顶。

  慧择提示:阿克苏地区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一项意义极其重大的民生工程,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医疗保险业的发展,也激发了当地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