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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区已获监管试点资格

更新时间:2017-08-28 06:41

  【摘要】在今年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会议指出今年要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引发业内无限猜测。近日,保监会公布,已经有六个地区获试点资格,从今年一系列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来看,这代表了保险资金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

  六地区获试点资格
  昨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授权北京等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授权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和深圳等6家地方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动用监管职权。
  保监会此次授权的监管事项包括:一是协调、推动和落实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创新政策;二是监测辖区内中小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及辖区内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的状况及其风险;三是根据试点保监局监管需求及资源的配备情况,逐步逐项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有关投资能力评估等监管事项。该《通知》的出台,也代表保监会此前提出的“推动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已经开始落地。
  一位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媒体交流时表示,“监测辖区内中小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及辖区内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的状况及其风险”,这个算是比较实的,各个地方保监局都将发挥作用,因为地方的几个重点项目,地方保监局对其风险会更加清楚。授权地方保监局去做之后,监管的层次也明确了,同时监管的力量也得到了加强。

  监管思路发生转变
  上述知情人士认为,授权地方保监局去做这些事情,主要是从风险监管的角度出发的,这意味着整个监管的重心发生转向了,整个监管的框架也相对明确了。
  事实上,在清明节前保监会向保险机构就下发了《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在力推保险资金运用推行“打分制”的基础上,通过整理、汇总、分析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运作的记录、信息和数据,按照计分标准对保险机构进行打分并开展持续监管的过程。
  保监会将根据保险机构的内控与合规计分结果,对保险机构的内控与合规情况进行评价分类,根据计分的不同情况分为A、B、C、D四大类,C类表现为评分60分 (含)以上80分以下,被认定为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控制能力较弱;D类表现为评分60分以下,被认定为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控制能力弱。而这两类将被列为保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
  上述知情人士认为,内控合规计分是一种监管方式,也是一种监管手段,从不同的角度构成监管的框架,这个整体框架既包括此前出台的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的文件,以及以后保监会可能还会出台一些监管文件。
  他同时表示,此前保险资金内控合规的征求意见和此次授权地方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职能的内在关联,都在于侧重管住保险资金运用的后端。这或许也就更加适合在年初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把监管重心由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事后的监管上”思路。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保监会公布,已经有六个地区获试点资格,从今年一系列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来看,这代表了保险资金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