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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7 20:44

在日本,除加入“共济组合保险”(政府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师等加入的一种保险)、“厚生保险”等由单位集体加入的社会保险以外,所有日本国民和持有登记注册证的外国人都有权利也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这种模式确保了日本社会“全民皆保险”的局面。因此,国民健康保险是日本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日本,因为享有国民健康保险,一般人看病只需承担所发生费用的一小部分,一般不会超过20%。但是,为鼓励日本民众生育的积极性,日本各地方政府均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婴幼儿和儿童医疗费补助制度。以东京涩谷区为例,凡是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6岁以下婴幼儿,其就诊费和住院费全部由政府承担,而中小学生如果发生住院费用,也可在事后向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全免的申请。

 

完善的保险制度为日本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医疗方面的保障。但是,对于以公派身份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子女,却不能享受国民健康保险的诸多优惠措施,而选择商业保险,虽然保费要高出国民健康保险近一倍,但它的好处是在发生医疗、住院或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乃至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给予全额补偿。

 

近来,日本商业保险市场面向儿童推出的险种也在不断增多,一些将医疗、育儿和教育投资融合在一起的险种尤其受到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