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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疗保险巧选择

更新时间:2017-08-26 01:48

到底有没有适合学龄前儿童投保的险种呢?

 

笔者了解的情况是,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医疗保险险种,例如,中国人寿保险的“康宁定期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康泰终身保险” 和“平安康乐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步步高增额终身寿险” 和“长健医疗保险”AB款等。

 

而且,许多险种都增加了储蓄功能。例如,有的公司险种中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未出险,保险公司将在合同到期时,一次性付给客户一定数量的本金和利息,使客户感到投保后,在拥有保障的同时也不会有相应的经济损失。此外,根据市场需求,许多保险公司除了针对重大疾病设计的险种外,还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等津贴性保险。

 

但据了解,在众多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产品中,专门针对少儿健康保险的险种并不多,大部分被保的重大疾病是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中风等,这些疾病在儿童中的发病率并不高,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长健医疗保险B款弥补了这一不足,在儿童医疗保险产品中最有特色。

 

它是专门针对16岁以下孩子常患的重大疾病和手术项目设计的。从出生至15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投保。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初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严重烧伤、急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毒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双目失明),可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除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拥有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保障(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和骨髓移植6种手术)。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50%支付生存保险金。

 

例如:钱先生为其5岁的儿子投保了长健医疗保险B10份,保险金额10000元,11年缴费总计5500元,其子获得保障如下:1.合同生效180天内,其子初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初次进行合同列明的器官移植,可获得1000元保险金,合同终止;2.合同生效180天后,其子初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初次进行合同列明的器官移植,可获得5000元保险金,合同终止;3.其子身故可获得10000 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4.其子生存至16周岁,可获得5000元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面对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系列险种,业内人士建议,家长不要盲目选择,例如孩子很小,却给他上养老保险,上了许多种险,孩子突发大病时却派不上用场。专家建议,应该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可选择一些能支付住院费用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