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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

更新时间:2017-08-28 09:43

  【摘要】经济在发展,空气质量却在不断下降,各种疾病向人们袭来。在这个背景下,国家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北京大病医保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

  为方便参保者,大病医保患者“二次报销”时,不用自己申报,由全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

  据介绍,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今后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将于每年2月15日开始对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费用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医疗救助扣减等,并于3月15日前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的支付通知单传递到区县经办机构。4月,由区县向参保人支付二次报销费用。这笔钱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缴费扣款的银行存折中。

  对于部分没有缴费存折的参保人,社保经办机构将把报销费用打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并由社保所通知参保人及时领取。领取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

  慧择提示:关于大病医保的报销问题,人社部从广大患者的角度出发,为患者开辟了一个医保报销捷径。我国医疗保险水平正在不断提升,医疗保险制度一步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