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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服务城镇化 更要服务人

更新时间:2014-04-22 15:36

  【摘要】随着我国保险业不断发展,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满足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需要,发挥资金融通与社会保障双功能,保险资金的融通功能也将为推进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4月14日,中国保监会网站贴出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相关要求,近日,保监会已经印发了《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未来一段时期内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绘出“蓝图”。

  保险服务城镇化更要服务人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只有解决了进城农民在就业和生活方面的风险保障问题,才能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保险业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新型城镇化面临的社会保障难题方面也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
  未来,保险业会积极参与经办业务,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运行效率。保险业在参与新农合、新农保、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保障经办管理上已经进行了很多探索。截至2013年底,保险业在全国142个县(区)参与新农合经办,覆盖人数3999万人,向3802.2万人次赔付与补偿医疗款59.3亿元。接下来,要进一步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合作机制,继续扩大商业保险机构受托管理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的渠道。
  保险业还将补充基本保障不足,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支柱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精算、投资、账户管理、养老金支付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领域。截至2013年底,我国保险业在企业年金市场共计受托管理资产2501亿元,占企业年金法人受托业务的70%;投资管理资产2781亿元,占市场份额的45%。
  此外,政府和监管部门也会鼓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做大做强社会保障体系第三支柱。比如,加快推进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和推广。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分担社会医疗成本。同时,在发展小额人身保险的基础上,推广升级版的“家有保险”活动,力争让每个家庭都至少拥有一份基本的寿险保障,重点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保障不足的问题。

  完善农业保险推广新型险种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积极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农业保险则将发挥更多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在服务“三农”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少积极成效。据统计,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11.06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45%,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支付赔款209亿元,受益农户3367万户次。农业保险经济补偿、保障农业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
  王祖继表示,下一步,保险业将以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促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是重点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预计到2020年,实现主要农作物承保覆盖面达到播种面积的60%,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达到6万亿元。二是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发展多形式的涉农保险。协调财政等部门完善补贴机制,建立“15+X”的补贴架构,推动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农业保险。
  同时 ,还将围绕区域和产业发展政策,开发推广“菜篮子”产品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农房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等新型险种。创新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推动农村相互保险试点。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只有解决了进城农民在就业和生活方面的风险保障问题,才能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保险业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新型城镇化面临的社会保障难题方面也能够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