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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增加养老保险金

更新时间:2017-08-27 15:14

  【摘要】据悉宁波市将对养老保险金有所增加。为保障人民利益,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将对人民进行生活保障,请看以下详细信息。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普遍提高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媒体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新增养老金将争取在3月底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是2014年4月30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宁波现有企业退休人员57万人,此次养老金提高后,全市一年将增发基本养老金16.6亿元。

  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此次养老金的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3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举个例子,企业退休人员王阿姨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20年2个月,按普调两部分计算,除了每月能拿到123元新增额度外,还能再增加105元(5元×21),也就是说,养老金提高后,王阿姨每个月能再多拿228元。

  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两类人群还能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

  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截至2014年4月30日,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同时符合上述增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适当增发部分)来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举个例子,张大伯是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系数为0.7,现在已经满70周岁,那么他这次可以增加的养老金为:(123元+5元×15年+30元)×0.7=159.6元

  慧择提示:宁波市养老金的调整是继续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统筹研究适当降低缴费负担政策,加大对新建企业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