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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四种慢性病患者也可享受大病保险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7 21:09
  【摘要】新农合大病保险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大病保障,减轻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报销居民的医疗费用,维护居民的利益。

  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0元/人,直接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划拨,此次不再额外向参合农民收费。只要今年参加新农合即可享受大病保险。超过规定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随参合父母获取参合资格,也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异地就医者要进行大病保险报销,如果是到尚未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的地区就医,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承保机构收到参合居民大病保险赔付申报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参合居民垫付的大病保险费用。

  另外,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型糖尿病四种特殊慢性病患者,新农合基金按不低于70%比例报销后的门诊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检查费用的话,只要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常规检验检查项目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而PET-CT、各类胶囊镜检查等特殊检查费用暂不纳入报销范围。

  慧择提示:宜昌市居民只要参保新农合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保障,而且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型糖尿病四种特殊慢性病患者也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