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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为何提高了生育险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08:53
      【摘要】近年来有些人为了得到巨额保险金,不惜采用骗保的方式,生育保险自然也有人会骗保,为了更好的规范生育保险市场,北京市提高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自6月1日起,生育保险须连续缴费满9个月,方可享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津贴的报销。

  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是首次对生育保险设置缴费期限,意在防止“骗保”事件的发生。比如某些单位会等到怀孕女工临分娩前的最后一个月才给她上生育险,按照最高档为怀孕女工缴费,怀孕女工除了能拿到数千元的生育报销费用,还能拿到最高4万元左右的生育津贴,而女工领完生育津贴后立刻停止缴费。“这种只缴费1个月、却享受待遇的行为几乎等同于"骗保"。”

  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两项可以报销,但生育津贴先要由用人单位垫付。只有待参保职工自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才可报销。报销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发给个人;报销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也不得向个人追讨。

  另外,生育保险自然分娩的报销费用也各提高100元,三级医院提至2000元,二级医院提至1900元,三级医院提至1800元。

  慧择提示:北京市不仅提高了缴费金额而且对于报销程度也做了很大调整,对于骗保事情,除了提高保险报销门槛,还应该加强立法,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骗保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