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东莞实施医保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3-10-15 11:08
  【摘要】医疗保险可以给群众带来医疗保障,群众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报销,利益可以得到维护,东莞实施医疗保险新政策。

  东莞医保新政自10月1日实施,截至11日,共有54.5万人次享受社区门诊待遇,9523人次享受住院待遇,其中532人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资金共支付252.1万元,提高报销比例近10个百分点。

  10月5日出院的某进出口公司的李女士享受了新医保政策的利好,其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而入院治疗,共花费了20.5万元医疗费。按新政策李女士享受了14.8万余元的报销费用,个人自费金额从近10万元降到5.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从51%提高到72%。

  市社保局局长梁冰介绍,“大病险”是本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结合本地实际,体现了四大东莞特色:一是将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扩大到城镇职工,与“基本险”同步覆盖,全体参保人免费享受;二是将保障内容由重大疾病拓展到意外伤害;三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使基金得以合理使用,减少浪费;四是起步阶段暂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承办,社保提供“一站式”服务。

  慧择提示:东莞市实施新的医保政策,将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扩大到城镇职工,保障内容由重大疾病拓展到意外伤害。社保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群众的就医提供了很大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