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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慢性病检诊及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6 20:36
  【摘要】医保参保群众在生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保障,大连市慢性病新增人员初检工作结束,复检将在年底结束。慢性病人员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呢?

  昨日,大连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度职工医保慢性病新增人员初检工作将于10月16日结束,随后将统一安排复检,复检工作将在年底前结束。 2014年1月1日开始参检人员就能持医保卡(社保卡)查询到检诊结果。 参加慢性病检诊后如何查询检诊结果? 慢性病检诊合格人员如何享受补助待遇? 这是本市开展201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中,参检人员最为关心的两个问题。

  大连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称,明年1月起,参加检诊的人员只要拿着医保卡(社保卡)到居住地附近的医保定点药房或诊所、医院等医疗机构,刷卡即可知道自己是否通过慢病检诊了。通过慢性病检诊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但年内只能选择1家,如需要更换定点医疗机构,需要等到下一年的1月份。更改的手续很简单,慢性病人员只要在第二年1月份之内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即可。

  对于慢性病检诊合格人员如何享受慢性病补助待遇 的问题,慢性病人员在自己选定的定点门诊持卡就医,发生的符合补助病种支付范围且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报销,如果患者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慢性病定点单位,可按照90%比例报销。

  慢性病就诊报销数额不超过各病种的年度最高补助限额。比如高血压的年度最高补助限额是1800元,患者1年内多次就医,如果医药费报销部分累计达到了1800元,下次就医就不能再报了。享受两种及以上慢性病补助的患者,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以限额最高的病种限额为基数,增加500元。

  慧择提示:大连市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结果将在2014年1月1号公布,群众可以持医保卡查询结果,慢性病患者就医支付超过300元的部分可以按照85%比例报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享受90%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