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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覆盖大病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3-09-30 13:48
  【摘要】大病医疗保险可以给参保患者高额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让参保人利益可以得到保障。江西省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让更多群众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大病保险制度建设,江西省启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医改启动实施以来,我省全民医保制度的框架已经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4500多万人口,织起了群众看病就医的医疗保障网。但大病保障仍然是个“短板”,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是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今年我省在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同时,启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据悉,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和按《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保障;对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和统筹区域内住院实际发生需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外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保障。

  慧择提示:江西省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让全省居民都可以参与到大病医保中来,进一步完善大病医保,让群众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