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金可能在中央新设机构统一管理
更新时间:2017-08-27 07:41
【摘要】据了解,近日来,养老金的改革问题一直被拿出来讨论,同时养老金其他相关话题也不断。众所周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以来已近四年了,可是基础养老金却从来没有变过。可是城镇职工的养老金却连续上调。
专家建议建立健全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使养老金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提高而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本月施行满两周年,按照规定,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了政策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今年三月份,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6亿人,已有超过1.33亿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然而,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八年上调养老金水平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显得捉襟见肘。
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组成,两者参保和待遇计发规则基本一致。具体而言,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构成,储存额每年参考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但在通胀水平高企的背景下,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受到质疑。按当前的待遇计发水平进行简单测算表明:如果居民选择按每年100元最低档次缴费,政府补贴按照30元计算,假定利率按照3.5%计算,缴费年满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金额为2508元,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参保人能够领取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为2508/139=18元,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3元。新农合的参保人即便按每年500元国家最高档次缴费,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也仅有129元。
事实上,2009年新农保制度启动后,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始终维持在每人每月55元。试点启动之初,55元对于提高部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近年来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以及居民人均收入不断增长的客观环境下,基础养老金标准并未调整,由此造成了当前养老保险制度下的尴尬。
而这在替代率上体现的尤其明显。2008至2011年间,农民年收入逐年增加,分别达到4761元、5153元、5919元、6977元。有专家测算,新农保的养老金替代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区间维持在14.11%至30.84%之间。而2011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达到了50%.
"从通货膨胀速度和物价水平等情况来看,100多元钱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若按照存款利率长期计息,更加无法保证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参保人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中得到的养老金也是屈指可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倪志浩认为,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
以新农保为例,参保农民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受到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资金增长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当前对养老金待遇水平影响较大的是基础养老金部分。对此,倪志浩认为,应将基础养老金给付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通过建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动态投入机制,使基础养老金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提高,"通过此举,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又能让制度成为长效稳定的保障机制,让参保人能够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他说。
个人账户部分,倪志浩认为,虽然国家提出新农保制度可以依据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但对调整的办法并没有明确。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都发生很大变化,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缴费调整机制为参考,缴费档次的变动将毫无依据可言,而且在操作上无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参保人来说都非常麻烦。如果长期维持缴费档次不变动或者时隔多年变动一次,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出现新农保制度下个人账户的基金变动幅度低于参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动幅度的情况。
而若以农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参保缴费标准就能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动而相应调整。鉴于我国各省份农村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倪志浩建议缴费基数的设定要参考本省区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因素,以本省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
养老金投资体系改革方案最快将于8月底形成,并有望于年内出台,社会普遍关心的养老金整体投资运营将取得实质性突破。专家表示,未来改革思路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延续广东模式,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二是在中央一级新设投资运营机构统一投资管理。
人民网财经了解到,对于后者,究竟是由财政部出面还是由人社部出面,或者其它机构出面设立,目前等待最后的结论。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养老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体制改革始于2006年,由原来的劳动保障部提出来了,但是由于地方和中央的立意不太一致,这种改革一直就没有推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期委托了四家机构相关学术研究团队,分别牵头进行我国养老金投资体系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国社科院是其中的一家,另外几家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相关研究将包括养老金整体投资运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等多方面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个人账户空账、投资运营回报低等问题,亟待通过顶层设计完善投资体系建设,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郑秉文表示,未来改革思路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延续"广东模式",将原本由地方管理运营的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二是在中央一级新设投资运营机构统一投资管理。
所谓"广东模式"是指地方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养老金。去年3月,广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养老金1000亿元,约占该省累计结余20%.今年5月28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公布,2012年广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养老金实现年化收益率6.72%.
与社会保险基金一字之差的社会保障基金,指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划拨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基金,是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目前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俗称"养老金",主要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形成,由地方统筹管理。
据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开的数据显示,由该理事会投资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和广东省部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2012年投资收益率达7.01%.而该基金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投资收益额3492.45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29%.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并不是直接参与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的。而是通过选择并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同时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郑秉文所说的第二种思路即绕开了社保基金理事会,在中央一级新设投资运营机构统一投资管理。
事实上,早在2011年,人社部提出的方案是以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委托人,同时在人社部主导下另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投资运营机构,作为受托人。该受托人再通过市场机构开展具体的投资运营工作。
后来,又有说法称,由财政部出面,设立一家新的机构,管理运营这部分资金。因有社保专家分析称,基本养老保险具财政性质,由财政部社会保障司统一监督管理,新机构应该由财政部牵头设立。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关于地方养老金交给何机构管理的讨论由来已久,各种各样的提议都出现过,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够进入实施阶段。随着养老金投资体系改革方案时间表的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主体的确定也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