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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基本医保参保 可享受5项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13:30
  【摘要】据了解,不久前,合肥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居民参保后,可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期间,享受到住院报销、特殊病门诊等5项待遇。

  住院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 (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生育补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残疾辅助器待遇
  参保的持证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我市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多项保险待遇,这使得他们在看病就医时,经济负担大为减轻,从而给他们带去了极大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