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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7月起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17:55
  【摘要】为了更好的保障职工的利益,应城市出台了新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从7月1日起,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进行提高。

  新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凡该市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湖北省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按80%报销。

  这一政策的出台,彻底改变了该市生育保险补偿方式,由以往的定额补偿转变为按比例补偿,使补偿标准更科学,更贴近就医实际,极大地提高了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新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相关费用的报销将按80%报销,这极大的减轻了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从而更好的保障了他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