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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7月起对部分特殊检查实行总额控制

更新时间:2013-06-24 11:51
  【摘要】一直以来,居民在看病进行检查时,会被过度检查,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此,金坛市医保中心决定对市人民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分特殊检查实行总额预算控制付费,这一举措将于7月1日开始实行。

  总额控制后,实行节约奖励,超标分担的原则。对控制费用好的医疗机构按统筹基金预算总额结余部分的30%给予奖励。对超过指标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医疗机构共同分担。超过预算总额10%之内部分按统筹基金应结算费用的50%标准补助,超过预算总额10%以上部分按统筹基金应结算费用的30%标准补助,其它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上月检查费用,在指标之内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超过月预算指标部分暂不结算,年底根据年度预算总额标准及年度考核情况一次性结算。

  为确保合理检查,不因为总额控制造成推诿病人,延误诊疗。对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将随门诊人次增减而相应调整,门诊人次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当年预算总额降低一个百分点。门诊人次超过上年度10%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当年预算总额增加一个百分点。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对医保门诊部分特殊检查实行总额控制后,可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减少了医保基金不合理使用的情况,从而可以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