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在京参生育险 回乡生育也可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5 13:27
  【摘要】据北京市人社局透露,在北京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如果在外地生育,所花费的相关费用也可以进行报销,这给“北漂”准妈妈回乡生育带去了极大的保障。

  2012年北京实现了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400万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京籍职工纳入了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些“北漂”准妈妈参保后,考虑到生育后无人照顾等原因,选择了回家乡生育。对此,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政策允许在京参加了生育险并去外地生育的职工,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来报销相关费用。也就是说,在北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选择在外地生育,发生的生育费用,可以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进行手工报销,职工所在单位应该负责为职工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对高于本市报销标准的,按本市标准报销;低于本市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女职工在北京参加了生育险,而在外地生孩子,所发生的生育费用,是可以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标准报销的,这极大的减轻了“北漂”准妈妈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