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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新标准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广 烧伤致残被纳入

更新时间:2013-06-09 11:35
  【摘要】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这一标准对意外险残疾给付进行了新的规定,从而更好的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利益。据悉新标准将以行业自律的方式推广,另外烧伤致残也被纳入新标准之中。

  新标准将以行业自律方式推广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原标准有了大幅扩展,将提高保险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保障权益。同时,新标准在伤残分类、残情条目以及保障覆盖范围上均处于世界同业标准的先进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以保险行业自律方式在全行业推广使用。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个人保险可使用本标准,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团体保险可参考使用。从2014年1月1日起,各公司将按要求使用新标准。
  前述负责人指出,新标准适用于保险公司新签发的保单。从法律角度讲,条款所引用的残疾标准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依据双方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从行业服务的角度讲,对已生效的保单,中保协将引导和指导行业做好新老保单的过渡方案,同时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目前有少数相对长期的意外险保单,还有一些滚转续保的一年期意外险保单,可能都会面临条款调整的情况,需要保险公司跟客户进行很好的沟通。”标准修订项目组组长方力向和讯网保险频道介绍说。
  这份由中保协与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又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中保协副秘书长单鹏向和讯网保险频道解释称:保险合同引用伤残评定标准,可以引用国家标准,也可以引用由中保协制定的行业标准。但无论引用哪种标准,给付的行为都是应该以合同法为基础,来真正落实它的法律效力。
  “此前出现的很多理赔纠纷中,消费者往往会质疑‘国家列入的赔偿标准为什么到商业保险就赔偿不了’,实际上,根本的问题是,商业保险的残疾评定标准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评定标准是基于不同的原则。前者是商业保险的风险定价原则,对于残疾范围的确定,首先要有一定的发生率,这样,客户才有需求。还需要可量化,可客观化,在理赔环节能够辨别,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道德风险,这是商业保险可保风险的一个基础。否则,就不能列入商业保险承保的范围。而国家保障的范围,是为了解决社会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保障更多人在受到伤害而无法自救的情况下获得赔偿,是由财政兜底,不需要任何商业定价原则。因此,这是两种不同规则体系下的标准。”单鹏说。

  烧伤致残被纳入新标准
  据介绍,目前业内正在使用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原标准”)是由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公布、中国保监会1999年转发。该标准残疾项目划分较宽泛、给付范围不足、部分条目操作性欠佳,特别是在近些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残疾分类、等级评定的国家标准的背景下,原标准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现实需求,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2012年初,中保协在保监会的指导下,结合意外险市场发展的最新实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诉求,集合业内专家力量正式成立了专题项目组,研究制定人身保险残疾评定的行业新标准。
  方力介绍称,新标准科学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标准》(简称ICF),并与目前国内唯一的ICF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信息研究所进行合作,采用基于ICF的功能和残疾的理论架构,对残情条目作了国际公认的分类与分级。
  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新标准的保障范围。
  其次,在条目描述方面,新标准删除了原标准中“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等无明确医学界定的模糊描述,明确增加了智力功能障碍、植物状态等残疾状态。
  此外,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特别是新增加的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商业保险领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行业标准,新标准的发布和推广是国内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重要改革和创新,对国内意外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据了解,目前我国相关的残疾评定标准有很多,不统一,方力表示,他很希望这次的新标准能成为一个先导,因为是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语言来阐述。未来如果国家有统一的标准,或者大家都用统一、类似的描述方法,那这些标准之间的对接就不是问题了。
  另据前述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中保协将对新标准组织全行业各层级和各条线的专业培训,加强与法医鉴定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新标准在行业内和第三方鉴定机构的推广。此外,未来还将在新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统一的残疾编码标准和系统,在全行业推广使用。同时,密切关注新标准在行业的实施情况和保险消费者的相关诉求,力争用3-5年的时间,进一步搜集、分析和评估经验数据,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的调整机制。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新的标准的推出,尤其是以行业自律的方式推广,可以更好的在行业内普及,而新标准还新增加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从而大幅扩大了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