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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全面推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06:20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探索,昆明市从5月中旬起全面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也意味着今后昆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将被纳入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中。

    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数据,昆明市目前有252.29万农村人口,失地人员达到60多万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人员还在不断增加。部分失地人员社会保障滞后,不能享受与城市同步的社会保障待遇,直接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员介绍,从2007年1月开始,昆明市在三个县区进行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于今年5月正式实行了《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劳动保障等部门也相应出台了《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全面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些文件指明,今后昆明的失地农民可以通过缴纳保险费用,到一定年限后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缴费和补贴的多少则根据土地被征用面积由个人、集体和政府来共同分担比例,对于保险保缴费将按照不同的标准由参保人自主选择。

    据了解,被征地人员指由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对该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年满18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因城市建设、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而失去土地的人员,经市政府批准,可纳入参保范围。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今年要实现8.3万人参保,并逐步将有参保愿望的被征地人员纳入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