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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举行

更新时间:2008-11-11 14:07
    “我得了急性胆囊炎,看病花了5867.33元,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了2323.5元,而我个人只缴纳了60元保费就得到了这么多实惠。”家住伊宁市都来提巴格街道办事处契利克社区的居民古丽娜切身感受到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

    12日,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在伊宁市举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地州市在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据了解,2007年,全国79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我区伊犁、乌鲁木齐市和阿克苏三地州市名列其中。中央财政为三个试点地州市补助资金96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09万元,三个试点地州市财政补助1793万元,有力地保障了试点工作开展。截至今年4月底,三个试点地州市参保人数达到38.58万人,共有3350人次享受到了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医疗费388万元。仅伊犁州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4.58万人,收缴医疗保险费1367万元,支付医疗费86万元,634人次享受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减轻了城镇居民医疗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

    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出席会议并指出,今年是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试点地州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高度,共同做好扩大试点工作,让自治区各族城镇居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真正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广大城镇居民的健康水平。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昌元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伊宁市伊犁河路街道办事处纳格尔其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伊宁市人民医院、伊宁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