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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年4月正式实施大病医保政策

更新时间:2013-02-27 08:47
  【摘要】2012年国家大病政策正式出台,2013年各地陆续开始大病医保的试点。日前,我们从武汉市卫生工作会上获悉,武汉今年4月将正式实施大病保险。根据初步拟订的方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患者报销规定部分后,如果自费超过8000元,可再报销50%至70%。

  武汉市卫生局局长李滔介绍说,大病保险主要针对自费费用较高的医保病人,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报销时间可以上溯至今年1月。大病医保的筹资标准不低于每年25元/人,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城乡居民,不用额外交钱,将享受基本医保报销之外的再次报销。大病对于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标准予以分段报销。

  据了解,武汉市今年还提出了与市民切实相关的10项免费惠民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免费为武汉市小儿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和唇腭裂患者实施手术治疗;免费治疗筛查出的2岁以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患儿,以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免收门诊挂号、诊疗、注射费,住院诊疗、护理费;三大常规及肝功能、胸透、心 电图检查费用减免20%等一系列服务。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武汉将在今年4月正式实施大病保险,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当地的大病医保水平,完善当地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广大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