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河南平顶山市上调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更新时间:2013-01-06 11:34
  【摘要】近期,河南平顶山市上调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5万元调整为6万元。

  为进一步保障平顶山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平顶山市出台新规,对平顶山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从本月起,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5万元调整为6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0%、县级医院报销70%、市级医院报销60%、外转报销55%。起付标准不变。同时上调的还有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由每人每年5万元调整为9万元,报销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此外,自今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6万元调整为8万元。大病救助保险由每人每年15万元调整为22万元。

  慧择提示:此次平顶山市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上调,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降低广大居民看病的费用。同时,大病救助保险费缴费额由每人每年70元调整为120元,其中参保单位负担60元,个人负担60元,灵活从业人员以及没有单位缴纳的人员由个人全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