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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10号|绞尽脑汁的产品升级

更新时间:2024-09-18 14:09

前几天iPhone16在苹果新品发布会上正式亮相了,几乎没啥显著变化,看到一些博主说苹果已经躺平在「垃圾时间」里混日子了,电子产品这块我不是很懂,但重疾险产品设计似乎也「卷」到一定程度了,好久没有突破性改变。


比如达尔文10号重疾险,单看产品:好,很好,非常好,值得买


可作为一个完整经历过达尔文1号到9号的人,看完产品资料后的第一反应其实是:这怎么有点为了升级而升级的感觉?

定价利率变了,但又不好只涨价,为了让它既符合现在的定价要求,又能比达9多点新东西,产品团队肯定是费了不少心思,恐怕也是绞尽脑汁了,不容易啊。

达9到达10,就像iPhone15到16,变了,但也没完全变,只不过手机可以不换,重疾保障却不好空白。所以,即使变化不大,对于现在想要购买重疾险的朋友来说,达尔文10号仍然是个不错的选择。





常规性的保障内容就不老重复说了,大家看图就行。


今天聊达10的重点升级之处:主要四处,两处显性的,两处隐性的


显性升级

1、若首次重疾是意外事故导致的,额外赔付30%保额

这是基本责任里面自带的一项保障。

重大疾病并非全是病理性问题,也有一部分是意外导致的,比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严重Ⅲ度烧伤、毁容导致的面部重建手术、深度昏迷、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脑损伤等等。

实际上意外导致的重疾理赔也确实不少见,上个月才遇到过



个人觉得这项升级还是挺可圈可点的。

一方面是意外致伤和致残的事故并不鲜见,譬如车祸意外、自然灾害意外等等,而且一般能达到重疾程度的意外事故,对人体器官或肢体的损伤还是相当之大的,几乎不太可逆,能多拿赔付肯定更好啊。

另一方面,现在像滑翔、攀岩、滑雪等有一定高风险的运动的体验门槛渐渐降低,没经过训练的普通人也能接触并参与,而许多意外险是对高风险运动免责或者限制赔付的,但好在目前绝大部分重疾产品对高危运动是不免责的。

达10的这项升级刚好可以弥补意外险可能对高危风险免责的问题。

达10轻中重责任的责任免除

2、怀孕期间初次确诊重疾额外赔付50%

达10有个可选责任叫做【妊娠期重大疾病关爱金】,对女性被保人很友好,指的是:若被保人在妊娠期间首次确诊重疾(且在20-50岁间),可额外赔付50%的基本保额。

PS:妊娠期间指的是



还记得看纪录片《人间世》时,看到新婚不久,怀孕5个多月被查出患胰腺癌,拼死生下孩子的张丽君,以及孕期查出肝癌并伴随结肠癌转移的二胎宝妈许烈英时,哭的那叫一个哇哇的啊。

孕期本就是处于比较特殊的生理状态,如果这时遭遇重疾,生理和心理上的承受压力都很大,如果想保胎,为了不对胎儿造成影响,用药和检查上也有不少限制,可能比一般的重疾病人要更遭些罪;如果没办法保胎,终止妊娠同样也会造成身体损失和精神上的悲痛。

在这种特殊时期,能有更强的保障力度,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了,而且要加的保费也很少,实名表白琢磨出这项责任的商品老师
并呼吁大力推广!




隐性升级

1、若同时符合【多次重疾】和【癌症津贴】,可叠加赔付

这两项都是可选责任。

【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加上这项责任后,在被保人65岁前,这份保险都可以相当于一个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若距首次重疾确诊365天后,发生不同种的重疾,可再赔付120%的基本保额,最多赔付两次。

【恶性肿瘤-重度治疗津贴】


这项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得了癌症,保险公司能最多给三次额外的钱,每次的金额和条件都不一样。

比如一开始得的重疾不是癌症,那么180天后被查出癌症,会再赔付40%;如果首次确诊的重疾就是癌症,那间隔期要求就是365天,赔付的金额同样是40%;

如果已经拿过上面说的那个40%的癌症津贴,再过365天,癌症还没治好,保司会再给你50%的保额;再往后,如果已经拿过50%的津贴,又间隔365天,癌症依然还在,会再给30%的保额。

那叠加赔付又是啥意思呢?举个例子


假设张三投保了50W的达10,同时选择了这两项可选责任,保单生效后,发生车祸造成了严重脑损伤,符合理赔条件,获赔50万。

几年后,张三去体检被查出肝癌,符合【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要求,可赔付50*120%=60万,同时也满足【恶性肿瘤-重度治疗津贴】的理赔条件,也可赔付50*40%=20万。

由于没有二赔一的理赔限制,于是张三一共可获赔60+20=80万。

绝大多数的重疾产品,包括之前的达尔文系列,这两项责任是不能叠加赔付的,所以这一块的改善还是很有诚意的。

2、心脑特疾责任赔付不限制第二次是同种特疾了

【心脑特疾】也是一个可选责任,一共10种疾病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心脏粘液瘤切除、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严重大动脉炎、严重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当然,即使不选这项可选责任,如果得了这10种大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钱,因为它们本来就包含在基本的重疾保障里。

这个【心脑特疾】选项,其实就是给我们第二次赔付的机会。

具体来说,如果第一次得的大病不是这10种里面的,那么在180天后,得了这10种病之一,保司会再赔120%保额;如果第一次得的就是这10种病之一,那么在365天后,如果再次确诊心脑特疾,保险公司同样会再赔120%。


达10比达9进步的地方在于,它不要求你第一次和第二次得的心脑特疾必须是同一种,不过吧,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条件限制



当年写达8时就吐槽过这个问题



只能说这点虽有改善,但改动效果也没有太好就是。

最后再补充下承保公司的相关信息





整体上来说,尽管达尔文10号升级得不明显,但改进的地方还是挺用心的,也挺考虑客户感受的,不论是首次投保还是考虑加保,都值得作为重点产品去好好考虑。



更倾向老牌保险公司或者希望所在地有分支机构的朋友,也可以瞅瞅由人保寿承保的i无忧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