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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俊波:大病医保需坚持

更新时间:2012-10-20 09:39
  【摘要】大病医保问题是目前困扰整个保险业的一大难题,也是保险行业改革的“拦路虎”,只有快速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促进保险业的更好发展,项俊波指出,大病医保推出的主要目的是让更多的消费者在大病来袭时不再恐惧害怕,因此各大保险公司不能只从眼前出发,应该着眼于大局,促进大病医保的长远发展。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19日召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上表示,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民,坚决杜绝承保公司随意进出和短期行为。
  项俊波指出,大病保险涉及10多亿人的切身利益,是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的重要举措。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保险业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途径。
  目前,保险业开展大病保险具有明显优势,可以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有效降低诊疗成本。不过,大病保险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具有参与主体多、涉及领域广、风险管理复杂等特点,对保险业专业水平、风险控制、服务能力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项俊波强调,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民。保监会将适当减免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调整大病保险资本要求等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
  保监会要求,承保公司应合理设定利润上限,并建立风险调节基金等方式对盈亏情况进行调剂,超出的利润进入基金池,用于提高保障水平或滚存到下年度。逐步形成合理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大病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
  与此同时,保监会将促进大病保险业务规范发展,制定大病保险相关配套文件,统一和规范大病保险服务标准。“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从严把好大病保险市场准入关。承办公司要将大病保险列入整体发展规划,做长期服务的打算,坚决杜绝随意进出和短期行为。”项俊波说。
  此外,保监会还提出,要简化报销手续,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结算服务;要建设一支具有保险和医学复合背景的高素质专业队伍,积极开发多样化保险产品。保险业要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控和稽核,协助政府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
  慧择提示:保险业在开展大病医保时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收支平衡、保本微利为原则,虽然这不利于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但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因此保监会呼吁各家保险公司不能目光短浅,只有给人民最贴心的保障,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保险业才能立于市场而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