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险业应积极开展大病医保

更新时间:2017-08-26 01:05
  【摘要】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但是当大病来袭时很多人还是无能为力,一场大病有可能会拖垮一个幸福的家庭,为了帮助城乡居民解决这个问题,保险业伸出了援助之手,保险专家称,保险公司大病医保问题上是很占优势的。
  日前,保监会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对保险业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强调指出,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程度上让利于民。保监会则会通过适当减免监管费等降低大病医保运行成本。
  项俊波强调,保险业开展大病保险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有效降低诊疗成本。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原则被定为“收支平衡、保本微利”,从原则上限制了保险机构的盈利空间。对此,项俊波强调,保险业在原则之下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与此同时,项俊波表示,保监会将适当减免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调整大病保险资本要求等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
  慧择提示:保险业在大病医保问题上积极面对,并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赞扬,保监会在进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全面部署时也提出保险业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民主摆脱困难,这也是保险行业改革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