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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驾车遇意外 醉酒驾车难理赔

更新时间:2012-09-28 10:52
  【摘要】 酒后驾车,如果出险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8月10日,我们从城阳交警部门了解到,7月23日深夜发生在城阳区王沙路的一起轿车追尾大货车事故中,丰田轿车驾驶人孙某经过检测属醉酒驾车,事故造成孙某死亡2人受伤。另据悉,孙某身亡后撇下丈夫和三个子女 ,生前所经营的织布厂也面临经营困难。
  本田轿车追尾大货车
  据城阳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7月23日晚上11时23分,城阳交警部门接大货车司机佟某报案称,在王沙路与黑龙江路路口东200米处,一辆白色丰田轿车与他驾驶的大货车追尾,车上3人受伤,女司机卡在车内生命垂危。值班民警赶赴现场与120救护人员一起将女司机救出,及时送往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女司机孙某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民警现场勘察,白色丰田轿车撞入大货车尾部,轿车前部严重损坏。“当时轿车约半个车身都钻进大货车尾部,车前部严重变形,前部零件被撞散架,前轮胎也几乎掉下来!”民警说。“当时我只听到车后一声巨响,就赶紧停下车看个究竟,发现有辆白色轿车钻到我的车下。”大货车司机佟某向民警介绍,当时轿车的速度可能挺快。
  女子酒后驾车遇意外
  据孙某的丈夫刘先生回忆,7月23日晚7时许孙某和朋友冯某房东周某等人在出租的厂房内打扑克,打完扑克后几个人一起去吃饭喝酒,当时他们喝的是红酒,具体喝了多少不知道。到了晚上11时许,孙某驾驶丰田轿车送房东周某和朋友冯某回李沧区,走的时候冯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周某坐在后排座位上。大约半个多小时后房东周某手捂着肚子,脸带血迹跑回出租的厂房,称出车祸了,让刘先生赶快到城阳第三人民医院去。在急诊室里刘先生见到妻子,但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醉酒驾车难理赔
  “处理现场时就闻到车内有酒味,很快就对驾驶人孙某化验血样”民警介绍,7月28日经过酒精检测发现,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8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状态。我们从城阳交警部门了解到,孙某今年49周岁,临沂市人,目前暂住城阳区夏庄街道少山社区租赁的厂房内,做针织服装加工生意。据交警介绍,孙某的长女今年26岁,次女 19岁,儿子19岁,平时生意主要是由孙某打理,孙某身亡后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困境。由于丰田轿车的保险已过期,再加上醉酒驾驶目前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
  8月10日,城阳交警部门有关民警与孙某的丈夫刘先生通话时,刘先生悲伤地告诉民警,“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很悲痛,给朋友和家人造成了很大影响。妻子出事后,织布厂已经不挣钱了。”据悉,目前城阳交警部门正抓紧对该起交通事故做最后调查,近日将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慧择提示:提醒广大投保人,切勿醉酒驾驶,即使你购买了相关保险,保险公司也是可以拒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