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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实录】不合理金额,到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6-28 16:14
投保不是结束,只是服务的开始
理赔简报
平安小顽童

投保时间:2021年07月16日

出险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报案时间:2022年06月12日

赔款到账:2022年06月30日

缴纳保费68

理赔金额1661.2

 

理赔详情

2021.07.16 投保

去年7月份,郑先生通过,给自己宝宝投保了一份意外险:平安小顽童

年交保费68

2022.06.01 出险

今年的6月1日,宝宝因为玩滑滑车,意外摔倒了。

磕到了下巴,并且出血,有3厘米的伤口。

去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下颌挫裂伤,需要注射破伤风。

2022.06.12 材料集齐报案

宝宝摔伤的第二天,郑先生就联系了的理赔老师。

理赔老师小鲸了解完情况后,建议郑先生等宝宝治疗结束后,统一收集材料后提交。

6月12日,郑先生集齐了所有材料向保险公司线上报案。

2022.06.30理赔到账

6月30日,理赔款打到了郑先生的账户。

理赔明细如下:

理赔金额=(发票总金额1959.2元-不合理金额298元)*赔付比例100%=1661.2元

理赔老师仔细核对了理赔金额,案件无异议,结案。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郑先生这次理赔,扣除了一个298元的不合理金额。

这个不合理金额,是给孩子去疤痕的药。

为什么这个药不属于理赔范围呢?

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它触及到了免责条款。

基本上所有的保险,都有免责条款。

而免责条款里列出的项目,保险是不赔的。

去疤痕的药触及到了美容相关的免责条款。

因此不属于保险的理赔范围。

第二个原因,是它并不是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的药。

是不是很奇怪?

如果医院范围不符合,郑先生所有的费用都应该被拒赔,为什么只有这个药不赔呢?

问题出在发票上。

一般由医院开的发票,抬头都会写明是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并在下方盖上医院的公章。

而郑先生买去疤药的发票,却是长这个样子的。

抬头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且销售方,以及公章的名字都是有限公司。

咱们都知道,保险的医院要求范围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有限公司”是不符合医院规定的。

而这个原因,咱们理赔小鲸老师在郑先生提交资料前,提醒过他。

因此郑先生心里也早有了准备。

所以理赔是个非常细节的东西,稍不注意就会产生一些问题。

不过,在我们这里投保的朋友,就不用担心。

如果出险了,你要做的就是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有专业的理赔老师,来协助咱们理赔。

理赔的小细节,都会给你提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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