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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雾里看花 保险业仍处观望中

更新时间:2017-08-28 03:48
  【摘要】9月初新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在社会上和保险业都引起了高度关注。一时大病医保也成为了网络上和街头巷尾热烈讨论的新名词。而诸多保险机构对此则表现的相对平静,更多的仍处在观望中。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商业保险机构之所以如此谨慎,一方面是因为城乡大病保险覆盖人群的广泛性和存在未知风险性;另一方面在于承保后的“强制性”条款,一旦竞标成功,相关商业保险机构不允许拒保,并且“自负盈亏”。不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对于城乡大病保险的具体内容还在研究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也在组织会议进行讨论。虽然这一险种此前已有试点,但新政策推出来要有适应过程,要在短时期内完全跟进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显然不太现实。在其看来,社会对此也要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政府文件的下发只是一个开始,具体实施还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相比之下,已开展过此类业务的保险公司稍显自信一些。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简称“人保健康”)总裁李玉泉认为,《指导意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从政策环境和制度层面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更能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介绍,目前,中国人保健康承保的政府委托业务项目达到357个,覆盖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126个地市,服务人群5730万。
  如果单从需求角度,对商业保险机构自身开发的其他产品会有冲击。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它是通过招标的方式,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实际上还是商业保险,这相当于是统购的。此外,新医改的实行从商业保险的需求量上来说是有所增加的,但是,因为价格可能比较便宜,所以从整个收益上来讲不一定有明显的增加。”
  慧择提示:保险机构是尚未准备好还是意见有所保留,高风险的同时也存在着高收益,不过其中存在的较大风险性还是让许多保险机构仍处于观望期间,大病医保的时代究竟有没有到来也有待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