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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 中小保险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

更新时间:2012-07-26 17:04
  【摘要】保监会于2010年6月下发以深圳为试点进行商业车险改革的通知已有两年,各地区关于车险费率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改革在很多地区已取得初步成效。
  以北京为例,实施改革仅半月后,在商业车险续保车辆中,约87.1%的车主在上年保费基础上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同期,商业车险报案数同比下降15.76%,结案数下降37.43%,理赔金额减少28.82%。达到了我国费改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平稳过渡。
  回顾2003年车险费率改革,市场仍对那场长达数年的价格战记忆犹新,短短4个月内,深圳地区的车险总体费率降幅达到30%。在全方位的竞争格局下,中小保险公司无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客观地说,中小保险公司确有其独特的优势,如管理成本低、历史负担小、经营灵活等。但这远不能弥补其资金流动性不足、市场资源短缺、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等劣势。在和大型保险公司竞争的过程中,单靠压低价格与之抗衡,只能把自己逼入绝境。
  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兼顾了中小保险公司的利益。在制度设计上,组织工作小组制定商业车险费率浮动工作业务需求及系统技术接口方案、完善车险信息平台以及各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功能,极大地避免了中小公司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此外,中小保险公司更应该着重加强自身建设。首先,不盲目打价格战,实施差异化战略。从2003年的经验来看,降价促销是一种最为昂贵且极有可能事与愿违的促销方式。我国车险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中小公司可通过风险选择细分市场甄别优质客户,分得市场一杯羹。为解决风险选择过程中风险因子不足和可信度不高的问题,可先根据有限的公开数据计算出风险因子,对符合常识的结果进行实践,并随时根据风险赔付率对风险因子进行调整。
  其次,中小公司可结合自身优势,强化内部管理,拓展车险直销渠道。目前车险市场多为代理销售,渠道的单一性导致保险公司没有议价权,手续费比例过高,且保险公司不能直接获取客户信息,也就不能精准地确定风险保费。而加强直销渠道可有效压缩成本,直接获取客户需求。
  最后,中小保险公司更应注重技术创新和非寿险精算人才的引进,以创新为主的精细化经营策略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尤为重要。在从统颁费率向费率市场化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由只注重保费收入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转换。中小保险公司历史负担轻、运转灵活,应摒弃保费跟风的旧传统,由专门财险精算人员为不同风险类别的驾驶员厘定费率,以最直观的动力促进高风险客户自觉向优质客户转变。
  慧择提示:长远看来,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必是大势所趋,它在改变车险产品严重同质化、提高保险市场效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小保险公司在费改的路上必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仍需不断的思考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