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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监局深化改革 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8-03-21 09:55

  【摘要】2017年,深圳保监局围绕深圳金融业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累计开展专项检查7家次,个案检查近200家次,发现存在欺骗误导等问题的保单近300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为保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

深圳保监局深化改革 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稳步推进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全国率先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扩大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权,将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由“双75”扩大到“双70”,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消费者普遍受惠,费改后商业车险每单平均保费下降了5%左右。

  三是积极推动第三方纠纷调处机制独立化运作改革。2017年,深圳保监局推动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实施会员制改革,实现了深圳保险业纠纷调处机构的完全独立化运作,确保了调处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2017年,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共1186件。受理各类纠纷调解案件394件,成功调解319件,调解成功率80%以上,调解支付金额达2126万元。2017年,服务中心因调处成功率高、贡献突出、消费者满意度高,获得市消委会颁发的唯一一个“特别贡献奖”。

  四是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深圳保监局与广东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东保监局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实现赔偿计算、纠纷调解、立案应诉、保险赔付等网上一体化处理,有效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效率,让数据多跑腿,消费者少跑路,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保险消费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公 众号、电视电台等媒体作用,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如发布关于购买新车保险、重疾险、旅游出行险、航班延误险的消费提示,发布关于防范“退保理财”骗局、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驾车出行的风险提示等,向保险消费者传授保险消费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的保险消费观念,让消费者明白投保、放心消费、得到满意的保险服务。


  慧择提示:深圳保监局深化改革,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积极推动第三方纠纷调处机制独立化运作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