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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金盾一号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

更新时间:2017-11-13 17:08

  【摘要】公安民警在执行任务时经常会受到来自歹徒的伤害,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安民警的安全,中国人寿推出国寿金盾一号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专门为公安民警进行保障。那么在投保这款产品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看一下国寿金盾一号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不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投保。


  保险期间和续保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向保险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


  交费宽限期

  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在交费宽限期内投保人一次性交清合同确定的保险费,则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合同烈士保险金额、因公牺牲保险金额、病故保险金额以及各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交清。


  慧择提示:国寿金盾一号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需要注意什么?在投保时要注意投保的范围、投保期间和续保、交费宽限期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以防后续出现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