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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计收方式

更新时间:2017-11-13 17:12

  【摘要】国寿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期限一年或因工期而定,保障由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和身故。但是部分消费者对于该产品保险费计收方式不是太理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该产品保险费是如何计收的。

  (一)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的,按下列公式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基准年费率×保险年份数×被保险人人数×人数优惠系数×工期调整系数×风险调整系数 保险期间届满后需办理续保手续的,仍按上式计算。


  (二)保险费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的,按下列公式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项目总造价×基准保险费率×(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0)×风险调整系数 保险期间届满后需办理续保手续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保险费: 保险费=项目总造价×基准保险费率×(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0)×(施工未完工期限/ 合同施工期限)×风险调整系数

  (三)保险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按下列算式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0)× 风险调整系数 保险期间届满后需办理续保手续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保险费: 保险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0)× (施工未完工期限/合同施工期限)×风险调整系数。

  慧择提示:国寿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计收方式有哪些?主要有三种方式: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保险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每种方式都有对应的公式计算。